Quiz-summary
0 of 30 questions completed
Questions: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Information
HKSI Paper 1
You have already completed the quiz before. Hence you can not start it again.
Quiz is loading...
You must sign in or sign up to start the quiz.
You have to finish following quiz, to start this quiz:
Results
0 of 30 questions answered correctly
Your time:
Time has elapsed
You have reached 0 of 0 points, (0)
Categories
- Not categorized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Answered
- Review
-
Question 1 of 30
1. Question
以下有關市場失當行為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失當行為的條文不載於《 證券及期貨條例》。
II.《證券及期貨條例》界定市場失當行為及賦予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權力,以進行涉及市場失當行為的研訊程序。
III.《證券及期貨條例》確立了可在刑事法庭審訊的刑事罪行。
IV. 任何市因場失當行為,而蒙受金錢損失的人士, 有提出民事訴訟的私人訴訟權。
Correct
有關市場失當行為的條文載於《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II 及 XIV 部,可分為以下 3 個主要範疇:
(a)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根據第 XIII 部成立。第 XIII 部界定市場失當行為及賦予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權力,以進行涉及市場失當行為的研訊程序。
(b)第 XIV 部確立了可在刑事法庭審訊的刑事罪行。
(c)因第 XIII 或 XIV 部所界定的任何市場失當行為,而蒙受金錢損失的人士, 有提出民事訴訟的私人訴訟權。
Incorrect
有關市場失當行為的條文載於《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II 及 XIV 部,可分為以下 3 個主要範疇:
(a)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根據第 XIII 部成立。第 XIII 部界定市場失當行為及賦予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權力,以進行涉及市場失當行為的研訊程序。
(b)第 XIV 部確立了可在刑事法庭審訊的刑事罪行。
(c)因第 XIII 或 XIV 部所界定的任何市場失當行為,而蒙受金錢損失的人士, 有提出民事訴訟的私人訴訟權。
-
Question 2 of 30
2. Question
以下有關內幕交易指控的免責辯護,哪項是正確的?
I. 職能分隔制度。
II. 豁除目的。
III. 市場合約。
IV. 關連人士的交易。
Correct
《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可能作出的若干辯護如下:
職能分隔制度。
豁除目的。
市場合約。
關連人士的交易 。
行使現有權利。
Incorrect
《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可能作出的若干辯護如下:
職能分隔制度。
豁除目的。
市場合約。
關連人士的交易 。
行使現有權利。
-
Question 3 of 30
3. Question
以下有關操控價格的行為,哪項是正確的?
I. 訂立不可維持證券價格或引致證券價格波動的虛售交易。
II. 不罔顧後果地訂立或履行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
III. 引致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波動的虛構或非真實的交易或手段。
IV. 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進行虛售交易。
Correct
如任何人涉及下列情況,則操控價格的行為即告發生:
(a)訂立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價格或引致證券價格波動的虛售交易。
(b)意圖或罔顧後果地訂立或履行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或引致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波動的虛構或非真實的交易或手段。
如在下列地方進行所述交易,即可能干犯操控價格的行為:
(a)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進行。
(b)在香港進行(就在境外市場買賣的金融工具而言)。
Incorrect
如任何人涉及下列情況,則操控價格的行為即告發生:
(a)訂立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價格或引致證券價格波動的虛售交易。
(b)意圖或罔顧後果地訂立或履行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或引致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波動的虛構或非真實的交易或手段。
如在下列地方進行所述交易,即可能干犯操控價格的行為:
(a)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進行。
(b)在香港進行(就在境外市場買賣的金融工具而言)。
-
Question 4 of 30
4. Question
以下有關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哪項是正確的?
I. 訂立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價格或引致證券價格波動的交易。
II. 直接或間接訂立兩宗或多於兩宗交易,而該等交易本身或連同其他交易會或相當可能會提高、降低、 維持或穩定證券的價格。
III. 意圖或罔顧後果地訂立或履行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
IV. 為意圖影響其他人的投資決定而訂立該等交易。
Correct
如任何人涉及下列情況,則操控價格的行為即告發生:
(a)訂立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價格或引致證券價格波動的虛售交易。
(b)意圖罔顧後果地訂立或履行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或引致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波動的虛構或非真實的交易或手段。
Incorrect
如任何人涉及下列情況,則操控價格的行為即告發生:
(a)訂立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價格或引致證券價格波動的虛售交易。
(b)意圖罔顧後果地訂立或履行可維持、提高、降低、穩定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或引致證券或期貨合約價格波動的虛構或非真實的交易或手段。
-
Question 5 of 30
5. Question
以下有關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由2名法官出任主席。
II. 2名其他成員須為非公職人員。
III. 成員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
IV. 受適用於法院的證據規則約束。
Correct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 XIII 部成立,由一名法官出任主席,兩名其他成員須為非公職人員。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 3 名成員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而行政長官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 9 列明的理由將任何一名成員免職。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不受適用於法院的證據規則約束,因此可強制取得任何與研訊程序有關的證據。Incorrect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根據《 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 XIII 部成立,由一名法官出任主席,兩名其他成員須為非公職人員。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 3 名成員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而行政長官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 9 列明的理由將任何一名成員免職。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不受適用於法院的證據規則約束,因此可強制取得任何與研訊程序有關的證據。 -
Question 6 of 30
6. Question
以下有關公眾研訊報告書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任何從事該失當行為人士的身份。
II. 不說明是否曾發生任何市場失當行為。
III. 因該失當行為而獲取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金額。
IV. 為有關命令提供理由。
Correct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會發出一份公眾研訊報告書,當中:
(a)說明是否曾發生任何市場失當行為及(如適用)任何從事該失當行為人士的身份, 以及因該失當行為而獲取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金額;
(b)作出下文所述的任何命令。
(c)為有關命令提供理由。
Incorrect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會發出一份公眾研訊報告書,當中:
(a)說明是否曾發生任何市場失當行為及(如適用)任何從事該失當行為人士的身份, 以及因該失當行為而獲取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金額;
(b)作出下文所述的任何命令。
(c)為有關命令提供理由。
-
Question 7 of 30
7. Question
以下有關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可對市場失當行為人士作出的命令,哪項是正確的?
I. 取消擔任董事、清盤人或接管人等職務或參與法團管理的資格,為期最長 6年 。
II. 禁止在香港市場進行投資或交易,為期最長5 年。
III. 禁止進行構成該命令指明的市場失當行為的任何行為。
IV. 支付政府及證監會招致的合理訟費及開支。
Correct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可對被裁定干犯市場失當行為人士作出命令,其中包括:
(a)取消擔任董事、清盤人或接管人等職務,或參與法團管理的資格,為期最長 5 年 。
(b)禁止在香港市場進行投資或交易( “ 冷淡對待令”),為期最長 5 年。
(c)禁止進行構成該命令指明的市場失當行為的任何行為。
(d)向政府繳交所獲取的任何利潤或避免的損失, 另加複利。
(e)支付政府及證監會招致的合理訟費及開支。
(f)如該等人士屬於專業團體的成員,則下達紀律轉介令,建議該團體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
Incorrect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可對被裁定干犯市場失當行為人士作出命令,其中包括:
(a)取消擔任董事、清盤人或接管人等職務,或參與法團管理的資格,為期最長 5 年 。
(b)禁止在香港市場進行投資或交易( “ 冷淡對待令”),為期最長 5 年。
(c)禁止進行構成該命令指明的市場失當行為的任何行為。
(d)向政府繳交所獲取的任何利潤或避免的損失, 另加複利。
(e)支付政府及證監會招致的合理訟費及開支。
(f)如該等人士屬於專業團體的成員,則下達紀律轉介令,建議該團體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
-
Question 8 of 30
8. Question
以下有關《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的刑事制裁,哪項是正確的?
I.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監禁 10 年。
II.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罰款 800萬港元。
III.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監禁 4年。
IV.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罰款 100 萬港元。
Correct
《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的刑事制裁包括:
(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監禁 10 年及罰款 1,000 萬港元。
(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監禁 3 年及罰款 100 萬港元。
Incorrect
《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的刑事制裁包括:
(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監禁 10 年及罰款 1,000 萬港元。
(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監禁 3 年及罰款 100 萬港元。
-
Question 9 of 30
9. Question
以下有關私人民事訴訟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任何人士因違法者違反有關市場失當行為的規定而蒙受金錢損失均可向違法者索取損害賠償。
II. 索償的權利獨立於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
III. 索償的權利不獨立於刑事法庭的任何裁斷。
IV. 訴訟人在提出該訴訟時,亦有權採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裁斷作為證據。
Correct
如任何人士因違法者違反有關市場失當行為的規定而蒙受金錢損失,不論他是否訂立了受該市場失當行為影響的交易,或以受市場失當行為影響的價格進行交易,均可向違法者索取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僅可於賠償是“ 公平、公正和合理” 的情況下作出。
雖然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或刑事法庭就市場失當行為的調查結果,無疑有助訴訟人索償,但索償的權利乃獨立於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或刑事法庭的任何裁斷。Incorrect
如任何人士因違法者違反有關市場失當行為的規定而蒙受金錢損失,不論他是否訂立了受該市場失當行為影響的交易,或以受市場失當行為影響的價格進行交易,均可向違法者索取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僅可於賠償是“ 公平、公正和合理” 的情況下作出。
雖然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或刑事法庭就市場失當行為的調查結果,無疑有助訴訟人索償,但索償的權利乃獨立於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或刑事法庭的任何裁斷。 -
Question 10 of 30
10. Question
以下有關不受擅自造訪禁令限制的人士,哪項是正確的?
I. 原有客戶。
II. 持牌人。
III. 註冊機構。
IV. 收債人。
Correct
部分人士不受此禁令限制,(即中介人可向他們作未獲邀約的造訪),其中包括:
(a)原有客戶。
(b)持牌人。
(c)註冊機構。
(d)專業投資者。
(e)以其專業身份行事的律師或會計師。
(f)放債人。
Incorrect
部分人士不受此禁令限制,(即中介人可向他們作未獲邀約的造訪),其中包括:
(a)原有客戶。
(b)持牌人。
(c)註冊機構。
(d)專業投資者。
(e)以其專業身份行事的律師或會計師。
(f)放債人。
-
Question 11 of 30
11. Question
以下有關不獲准許的通訊,哪項是正確的?
I. 親身探訪。
II. 電話談話。
III. 以相同的用語向多於一名接收者作出通訊。
IV. 有關通訊是透過無須作出即時回應的系統作出的。
Correct
獲准許的通訊是不在下列過程中作出的通訊:
(a)親身探訪。
(b)電話談話。
Incorrect
獲准許的通訊是不在下列過程中作出的通訊:
(a)親身探訪。
(b)電話談話。
-
Question 12 of 30
12. Question
以下有關高壓推銷證券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指使用高壓手段向公眾出售證券。
II. 只利用電話、電郵或傳真作初步及持續性的聯繫,而不會與投資者面談。
III. 投資者獲告知該投資僅提供給特定人士,而且提供期长。
IV. 投資者被催迫將定金匯到另一國家的銀行戶口,而戶口並非以表面賣方的名義開設。
Correct
“ 高壓推銷證券的活動” 指使用高壓手段向公眾出售證券。高壓推銷證券的活動有以下特點:
(a)只利用電話、電郵或傳真作初步及持續性的聯繫,而不會與投資者面談。
(b)賣方通常身處境外。
(c)投資者獲告知該投資僅提供給特定人士,而且提供期短。
(d)投資者被催迫將定金匯到另一國家的銀行戶口,而戶口並非以表面賣方的名義開設。投資者付款後, 即會接到更多電話要求其增加投資金額。
(e)產品均為名字稀奇古怪的期權、債券或商品,或聲稱在納斯達克或其他市場上市的新股。
Incorrect
“ 高壓推銷證券的活動” 指使用高壓手段向公眾出售證券。高壓推銷證券的活動有以下特點:
(a)只利用電話、電郵或傳真作初步及持續性的聯繫,而不會與投資者面談。
(b)賣方通常身處境外。
(c)投資者獲告知該投資僅提供給特定人士,而且提供期短。
(d)投資者被催迫將定金匯到另一國家的銀行戶口,而戶口並非以表面賣方的名義開設。投資者付款後, 即會接到更多電話要求其增加投資金額。
(e)產品均為名字稀奇古怪的期權、債券或商品,或聲稱在納斯達克或其他市場上市的新股。
-
Question 13 of 30
13. Question
以下有關“ 老鼠倉” 交易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通常不涉及重新分配買賣盤。
II. 客戶主任雖為客戶執行買盤指令,但卻延遲將指令分配至該客戶。
III. 如其後所購入的證券價格上升,便會將買賣盤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分配至他本身的戶口。
IV. 再執行新的指令, 並以較低價格分配至該客戶。
Correct
老鼠倉交易通常涉及重新分配買賣盤, 損害客戶的利益以謀取個人利益。例如:
(a)客戶主任雖為客戶執行買盤指令,但卻延遲將指令分配至該客戶。
(b)如其後所購入的證券價格上升,便會將買賣盤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分配至他本身的戶口。
(b)再執行新的指令, 並以較高價格分配至該客戶。
Incorrect
老鼠倉交易通常涉及重新分配買賣盤, 損害客戶的利益以謀取個人利益。例如:
(a)客戶主任雖為客戶執行買盤指令,但卻延遲將指令分配至該客戶。
(b)如其後所購入的證券價格上升,便會將買賣盤以較低的執行價格分配至他本身的戶口。
(b)再執行新的指令, 並以較高價格分配至該客戶。
-
Question 14 of 30
14. Question
以下有關證監會的執法程序步驟,哪項是正確的?
I. 識別涉嫌違例的情況。
II. 對有關違例情況進行調查。
III. 無法對違法者施以適當的處罰。
IV. 採取措施保障投資者及市場。
Correct
證監會的執法程序有以下 3 個步驟:
(a)識別涉嫌違例的情況。
(b)對有關違例情況進行調查。
(c)採取措施,以:
(i)保障投資者及市場。
(ii)對違法者施以適當的處罰。
Incorrect
證監會的執法程序有以下 3 個步驟:
(a)識別涉嫌違例的情況。
(b)對有關違例情況進行調查。
(c)採取措施,以:
(i)保障投資者及市場。
(ii)對違法者施以適當的處罰。
-
Question 15 of 30
15. Question
以下有關金融服務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證券交易。
II. 期貨交易。
III. 外匯交易。
IV. 信貸評級服務。
Correct
服務包括:
(a)證券交易。
(b)期貨交易。
(c)外匯交易。
(d)財務顧問、機構融資;
(e)包銷。
(f)合併及收購。
(g)創業資金。
(h)投資及投資組合管理。
(i)投資銀行服務。
(j)商業銀行服務。
Incorrect
服務包括:
(a)證券交易。
(b)期貨交易。
(c)外匯交易。
(d)財務顧問、機構融資;
(e)包銷。
(f)合併及收購。
(g)創業資金。
(h)投資及投資組合管理。
(i)投資銀行服務。
(j)商業銀行服務。
-
Question 16 of 30
16. Question
以下有關提高市場質素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不鼓勵開發新產品及服務。
II. 協助提高金融市場專業人員的質素及技能。
III. 實施投資者教育計劃。
IV. 不協助提高公眾人士的投資知識。
Correct
監管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提高所監管的市場的質素:
鼓勵開發新產品及服務。
協助提高金融市場專業人員的質素及技能。
透過實施投資者教育計劃, 協助提高公眾人士的投資知識。
Incorrect
監管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提高所監管的市場的質素:
鼓勵開發新產品及服務。
協助提高金融市場專業人員的質素及技能。
透過實施投資者教育計劃, 協助提高公眾人士的投資知識。
-
Question 17 of 30
17. Question
以下有關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委任證監會主席。
II. 不可委任行政總裁。
III. 不可罷免任何董事。
IV. 可釐定董事任職的條款及條件。
Correct
證監會主席、副主席(非常設職位)、行政總裁及董事(執行及非執行董事) 均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可罷免該會任何董事,亦可釐定董事任職的條款及條件。
Incorrect
證監會主席、副主席(非常設職位)、行政總裁及董事(執行及非執行董事) 均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可罷免該會任何董事,亦可釐定董事任職的條款及條件。
-
Question 18 of 30
18. Question
以下有關財政司司長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對證監會具有部分有效權力。
II. 可要求證監會提供有關證監會為實踐其目標及履行其職能而採用的原則、實務及政策方面的資料。
III. 不負責將年報及財務報表提交立法會。
IV. 可於必要時委任審查員及調查員加以處理。
Correct
財政司司長對證監會均具有全部有效權力。財政司司長可要求證監會提供有關證監會為實踐其目標及履行其職能而採用的原則、實務及政策方面的資料。《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 證監會可就證券及期貨業事務向財政司司長提出意見及提供資料。證監會編製年報及財務報表,並呈交予財政司司長,而財政司司長再將年報及財務報表提交立法會。就公司而言,如發生事故,財政司司長可於必要時委任審查員及調查員加以處理。
Incorrect
財政司司長對證監會均具有全部有效權力。財政司司長可要求證監會提供有關證監會為實踐其目標及履行其職能而採用的原則、實務及政策方面的資料。《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 證監會可就證券及期貨業事務向財政司司長提出意見及提供資料。證監會編製年報及財務報表,並呈交予財政司司長,而財政司司長再將年報及財務報表提交立法會。就公司而言,如發生事故,財政司司長可於必要時委任審查員及調查員加以處理。
-
Question 19 of 30
19. Question
以下有關證監會的一般責任,哪項是正確的?
I. 協助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II. 促進金融產品的創新。
III. 促進限制競爭。
IV. 以開放透明的方式行。
Correct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6 條, 證監會的一般責任為:
(a)協助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b)促進金融產品的創新。
(c)避免限制競爭。
(d)以開放透明的方式行事。
(e)有效地運用資源。
Incorrect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6 條, 證監會的一般責任為:
(a)協助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b)促進金融產品的創新。
(c)避免限制競爭。
(d)以開放透明的方式行事。
(e)有效地運用資源。
-
Question 20 of 30
20. Question
以下有關產品諮詢委員會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負責執行《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實際上,該守則主要由證監會的收購執行人員進行管理。
II. 裁定由該委員會施加的任何制裁是否不公平或過分嚴苛。
III. 諮詢委員會就有 關《 證監會有關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提供意見。
IV.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 XII 部管理投資者賠償基金及規管有關程序。
Correct
產品諮詢委員會 -於 2010 年 8 月成立以取代舊有的單位信託委員會及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及集資退休基金委員會。產品諮詢委員會就有 關《 證監會有關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及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的手冊》、《證監會強積金產品守則》及《集資退休基金守則》的事宜, 包括為整體市場環境、行業常規及創新產品特點提供意見。
Incorrect
產品諮詢委員會 -於 2010 年 8 月成立以取代舊有的單位信託委員會及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及集資退休基金委員會。產品諮詢委員會就有 關《 證監會有關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及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的手冊》、《證監會強積金產品守則》及《集資退休基金守則》的事宜, 包括為整體市場環境、行業常規及創新產品特點提供意見。
-
Question 21 of 30
21. Question
以下有關程序覆檢委員會 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將委任仲裁人按照 《證券及期貨規則》對爭議進行聆訊。
II. 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
III. 對證監會的運作程序進行覆檢及監察。
IV. 對證監會就中介人的發牌或註冊及某些其他事宜而作出的決定的上訴進行聆訊。
Correct
程序覆檢委員會 - 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的獨立實體,目的是對證監會的運作程序進行覆檢及監察,並向財政司司長匯報及向證監會建議改進方法。
Incorrect
程序覆檢委員會 - 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的獨立實體,目的是對證監會的運作程序進行覆檢及監察,並向財政司司長匯報及向證監會建議改進方法。
-
Question 22 of 30
22. Question
以下有關禁制令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指禁止某人作某事的法令。
II. 指某人必須履行其合約責任的法令。
III. 指法院提供的補救措施。
IV. 旨在使合約雙方恢復至合約訂立前各自的本來狀況。
Correct
禁制令指禁止某人作某事的法令。
Incorrect
禁制令指禁止某人作某事的法令。
-
Question 23 of 30
23. Question
以下有關代理法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對金融服務的影響不大。
II. 主事人不須對其代理人的行為負責。
III. 董事代表公司簽署合約。
IV. 代理人屬受信人 ,其與主事人的關係建基於絕對信任及行事持正。
Correct
代理法對金融服務的影響極大,例如:股票經紀可以是其客戶的代理人, 而客戶主任可被視為其僱主的代理人。
主事人須對其代理人的行為負責,例如:假若某公司所僱用並一直顯示其代表公司行事的客戶主任欺騙客戶,則該公司須對此負責。同樣,董事是公司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簽署合約。 代理人屬受信人 ,其與主事人的關係建基於絕對信任及行事持正。Incorrect
代理法對金融服務的影響極大,例如:股票經紀可以是其客戶的代理人, 而客戶主任可被視為其僱主的代理人。
主事人須對其代理人的行為負責,例如:假若某公司所僱用並一直顯示其代表公司行事的客戶主任欺騙客戶,則該公司須對此負責。同樣,董事是公司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簽署合約。 代理人屬受信人 ,其與主事人的關係建基於絕對信任及行事持正。 -
Question 24 of 30
24. Question
以下有關仲裁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可解決商業爭議。
II. 指一種解決爭議的程序。
III.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只提供本地仲裁。
IV. 槓桿式外匯交易的爭議不可提交仲裁。
Correct
商業爭議可通過仲裁解決。仲裁指一種解決爭議的程序,由一名或多名中立的第三方作出決定, 而涉及爭議的各方必須接受該決定為具約束力的決定。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成立的目的是提供本地仲裁(爭議雙方均位於香港) 及國際仲裁(爭議雙方中的一方位於境外)。《仲裁條例》為仲裁提供法定架構。 一般認為,仲裁具有快速、價格合理、非正式及非公開等優點。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槓桿式外匯交易的爭議均可提交仲裁。Incorrect
商業爭議可通過仲裁解決。仲裁指一種解決爭議的程序,由一名或多名中立的第三方作出決定, 而涉及爭議的各方必須接受該決定為具約束力的決定。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成立的目的是提供本地仲裁(爭議雙方均位於香港) 及國際仲裁(爭議雙方中的一方位於境外)。《仲裁條例》為仲裁提供法定架構。 一般認為,仲裁具有快速、價格合理、非正式及非公開等優點。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槓桿式外匯交易的爭議均可提交仲裁。 -
Question 25 of 30
25. Question
以下有關優先股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發行優先股不須獲公司章程細則授權。
II. 指賦予持有人權利優先於普通股股東按固定比率收取股息的股份。
III. 持有人除有權獲 得固定股息外,亦可攤佔餘下的可分發利潤的某部分。
IV. 可由股東或公司選擇贖回。
Correct
發行優先股須獲公司章程細則授權。優先股指賦予持有人權利優先於普通股股東按固定比率收取股息的股份。 此外還有“ 可分紅優先股”, 其持有人除有權獲 得固定股息外,亦可攤佔餘下的可分發利潤的某部分。
Incorrect
發行優先股須獲公司章程細則授權。優先股指賦予持有人權利優先於普通股股東按固定比率收取股息的股份。 此外還有“ 可分紅優先股”, 其持有人除有權獲 得固定股息外,亦可攤佔餘下的可分發利潤的某部分。
-
Question 26 of 30
26. Question
以下有關可贖回股份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可由股東或公司選擇贖回。
II. 從股本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增加其股本的款額。
III. 從利潤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減少其可分派利潤的款額。
IV. 從資本及利潤兩者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按比例減少其股本及利潤的款額。
Correct
可贖回股份一經贖回,即被視為已經取消,而:
(a)從股本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減少其股本的款額。
(b)從利潤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減少其可分派利潤的款額。
(c)從資本及利潤兩者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按比例減少其股本及利潤的款額,
Incorrect
可贖回股份一經贖回,即被視為已經取消,而:
(a)從股本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減少其股本的款額。
(b)從利潤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減少其可分派利潤的款額。
(c)從資本及利潤兩者中撥款贖回的,則公司將按比例減少其股本及利潤的款額,
-
Question 27 of 30
27. Question
以下有關股東的權力,哪項是正確的?
I. 無權變更各類股份的權利。
II. 資本的更改。
III. 與回購有關的事宜。
IV. 公司安排及重整。
Correct
成員在大會上可行使的權力:
與回購有關的事宜。
資本的更改。
變更各類股份的權利。
公司安排及重整。
委任及罷免核數師。
罷免董事。
處置公司資產。
Incorrect
成員在大會上可行使的權力:
與回購有關的事宜。
資本的更改。
變更各類股份的權利。
公司安排及重整。
委任及罷免核數師。
罷免董事。
處置公司資產。
-
Question 28 of 30
28. Question
以下有關少數股東的司法保障情況,哪項是正確的?
I. 執行某些個人權利。
II. 全體或部分成員的權利受到侵犯。
III. 被指稱違法者為公司的控制人,故不能以公司本身的名義提出訴訟。
IV. 無法執行某些個人權利。
Correct
除上述的法定保障措施外,法院可介入,使一名或多名成員在以下情況下, 可提出訴訟:
(a)執行某些個人權利(個人訴訟)。
(b)全體或部分成員的權利受到類似的侵犯(共同訴訟)。
(c)被指稱違法者為公司的控制人,故不能以公司本身的名義提出訴訟(衍生訴訟)。
Incorrect
除上述的法定保障措施外,法院可介入,使一名或多名成員在以下情況下, 可提出訴訟:
(a)執行某些個人權利(個人訴訟)。
(b)全體或部分成員的權利受到類似的侵犯(共同訴訟)。
(c)被指稱違法者為公司的控制人,故不能以公司本身的名義提出訴訟(衍生訴訟)。
-
Question 29 of 30
29. Question
以下有關貸款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不禁止借出貸款予董事的成年子女。
II. 未獲公司成員的批准,公司不可直接就該項貸款訂立擔保或提供保證。
III. 未獲公司成員的批准,公司可直接向該公司的董事或受該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團體借出貸款。
IV. 未獲公司成員及控股公司成員的批准,該公司不可直接或間接向其 控股公司董事或受該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團體借出貸款或給予擔保。
Correct
未獲公司成員的批准,該公司不可直接或間接:
(a)向該公司的董事或受該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團體借出貸款。
(b)就該項貸款訂立擔保或提供保證。
同樣,未獲公司成員及控股公司成員的批准,該公司不可直接或間接向其 控股公司董事或受該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團體借出貸款或給予擔保。
禁止借出貸款予董事已延伸至涵蓋至更多類別的實體及個人,他們與董事 是有關連的, 包括董事的成年子女、父母及同居者等。
Incorrect
未獲公司成員的批准,該公司不可直接或間接:
(a)向該公司的董事或受該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團體借出貸款。
(b)就該項貸款訂立擔保或提供保證。
同樣,未獲公司成員及控股公司成員的批准,該公司不可直接或間接向其 控股公司董事或受該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團體借出貸款或給予擔保。
禁止借出貸款予董事已延伸至涵蓋至更多類別的實體及個人,他們與董事 是有關連的, 包括董事的成年子女、父母及同居者等。
-
Question 30 of 30
30. Question
以下有關結算所的說明,哪項是正確的?
I. 指控制交易所及結算所的公司。
II. 指營辦證券或期貨市場的公司。
III. 指提供結算及交收服務的公司。
IV. 為投資者賠償公司。
Correct
“ 結算所”, 指提供結算及交收服務的公司(僅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
Incorrect
“ 結算所”, 指提供結算及交收服務的公司(僅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